第五章 本國法規重點要求
建築技術規則:
依第一二二條規定:
【出入口空地或門廳】本節所列建築物依下列規定留設空地或門廳:觀眾席主層在避難層,建築物門廳觀眾席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二○○平方公尺以上者,除應自建築線起退縮一•五公尺外,並按超過部份每十平方公尺或其零數,增加二•五公分。
依第一二四條規定:
【觀眾席位間之通道】觀眾席位間之通道,應依下表規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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