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院教育的建築形式理論
壹
前言
教育是反應時代精神的指標之一,當然,也可能透過教育,引領或創造出新的時代精神,本文的目標,則是透過西方各階段學院教育的發展史與代表人物的觀念整理,從中比較、印證學院教育對建築專業的影響。
貳、學院教育體制與教學發展
一 古代時期
古代教育的目的是學習技巧。人類學家米德指出,學的能力遠比教的能力要古老,學習方式是經由不斷嘗試錯誤的經驗,與人類相互模仿成功的經驗來獲得有效的技巧,並透過文化的傳承來學習永恆的原則,並發展出個人獨到見解或秘方。這就是往後師徒制的起端。
二 中古時期
在中古時期有兩個體系同時發展,一為師徒制,另一為教會體制。
師徒制的教育方式是著重在模仿既有的作品,透過大師master 與學徒兩人在工作坊workshop裡一對一的實際操作,學習有效的技術與知識,在學徒出師以前,並須週遊各國,觀察與摩寫各種偉大作品,最後並完成一份代表作masterpiece才算成為大師。
教會系統的教育體制(即早期的university),則是透過有經驗的神職人員,先教導一些必要的知識與工藝技術給新進人員,經過一段時期的訓練,才能成為正式的神職人員。
師徒制與教會體制的相同點,在於兩者都是把學生置於一個已建立好的傳統體制內,而無意去發展新的知識或培養學生的創造力。
三 文藝復興
學院Academy的出現,是文藝復興時期的重點之一,在學院形成初期,並不具備正式學校的架構,也沒有師生之別,只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針對特定議題作討論,後來,由於在不斷的討論辨證過程之中,逐漸產生了對於建立永恆知識體系的需求,以便將此知識體系,傳承給後進學子,學院才逐漸有了較為正式的組織。
西元1470年,Ficino成立了柏拉圖學院,他深信世界上有普同性的原則與知識存在,文藝復興的理想是建立一個普同性的人Universal Man,此時工匠與學者的界線明顯出現,教育的目的已從單純的how發展到why,學生不只是學習如何操作的技巧,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在操作背後隱含的原則,普同性的知識遠比實際操作的技巧來得重要。
西元1563年,Vasari成立了繪畫學院,企圖結合先前的師徒制,與當代的學院制,學生在繪畫學院裡,一方面要在workshop裡向master學習有效的技巧,一方面也要從學院課程裡,學習到設計原則與理論。
四 巴洛克時期
西元1660年後,歐洲藝術的重心,已由義大利轉向法國,此時人們開始重視內在秩序的追求,法國皇家建築學院的第一任院長Blondal,認為學生應學習永恆的法則,因此應該去研究古典的作品,他自行訓練一批工匠,可直接聽命於皇室,以配合自己的品味,並取代當時的宗教工匠系統。
此時期的學院,認為所有人的心智mind,皆具有類似性,對於美感也有一致性的要求,因此在教育學生時,是以不同的教授,輪流教導與糾正學生,以避免落入某一特定風格之中,正如Pevsner所言,在學院裡沒有一個人具有壓倒性的影響力。
早先的學院認為有一普同性的原則,可讓學生學習,但是藝術家必須對外在事物作主觀性的反應,而非客觀性的事實,此一兩難開始造成學院角色的轉變。
此時的西方哲學,也開始出現主體與客體,主觀性與客觀性的辨證。
十八世紀後期,開始對理性原則產生質疑,使得學院的教育目的不清,到了十九世紀,學校已開始幫助學生,發展個人的內在創造力。
五 啟蒙運動
直到巴洛克時期,客觀理性的原則,是設計的主要目標,到了洛克克時期,卻開始強調主觀性的想法,勝過客觀的原則,從此學院開始式微。
但是新古典主義的興起,又使得學院復興起來,在歐洲,從1740年到1790年之間,學院的數量從二十五所,激增到一百所以上,此時期的教學方法,與巴洛克時期雷同,同時注重理論與實務,這種二元制的教學體制,一直到十九世紀布雜藝術的出現才告一段落。布雷挑戰「建築是建造藝術」的觀點,認為建築是純粹的創造,而構思比建造重要。
六 十九世紀
此時期的浪漫主義者是無法忍受學院式的教育的,以哥德復古派來說,普金認為,學院教育教受的,是完全錯誤的建築語言,應該以哥德樣式來取代所有的古典建築語言,另一爭論焦點是,建築究竟是一門專業或是藝術,對於此點,當時的英國建築機構RIBA試圖把建築建立成為一門專業,因而設定了進入建築領域的規則與限制,但另一團體(藝術與工藝運動者),則持反對意見,認為建築純粹是個人的藝術表達,他們自組了工會組織,定期聚會,演講,辯論,觀摩,這種形式即是師承自中古世紀的教育體系傳統,數年後Gropius也以類似觀念作為包浩斯學校的教學基礎。杜宏的巴黎綜合理工學校,則教導學生實用性的議題,並以類型化的概念開始操作設計。布雜美術學院的教學方向,開始提供構造、美學的課程以求普同性的法則。養成教育開始操作虛擬的設計題目,與早期的師徒制教育完全不同。
七 二十世紀
西元1919年Gropiust成立包浩斯學校,早期的教學內容,較重視透過材料的特性研究,去找尋普同性的形式原則,以之掌握未來形式的可能。後期歷經老師觀念的分歧與學生狀況,開始並行加入形式創作為主的基本設計課程。在此一階段,特別強調新樣式的出現是運用材料與物質條件的必然結果,因此,開始出現,空間可由面來構成的觀念,以及運用顏色、形體去強調空間的層次感。
參、分析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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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結論
本文的目標是試圖透過前述的歷時性比較分析,整理出「學院教育」對於建築專業的形式實踐所能影響的過程。從建築的複合性問題來看,學院所欲處理的建築形式還是不脫vitruvius再建築十書的論點,所以在教學方向與體制上有所反應;而在建築是一門「創作」的藝術?或是「建造」的實踐學科的這種觀察上,從學院的體制演變與主客體的傾向來看,學院的教育方向漸漸從理解外在世界的模仿階段,過渡至訓練學生主體思考、創作的階段。
而在解決設計問題上,巴洛克時期是重要的分水嶺,在這之前,追求形式的永恆性,是不分內外在形式的,甚至還須透過規範性的形式原則來控制;但巴洛克之後,因為建築形式的內外形式採用了不同的模型,所以,建築的空間觀開始可分開看待,這也是「類型化」概念的起源,它對於學院教育的影響,可反映在每一個層面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