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.明清禪寺之研究
明初丞相宋濂”釋氏護教邊後記”言:中國有教、禪、律三大宗別。此三種不同的寺院是源於教義的差異而進行有意識區別。因此各自均應有不同的寺院形式。
此分別在明代禪寺中,以以下之型態表現之:
(1).中作大殿,殿之東為大悲,殿之西為經藏。食堂在東,庫院附焉;禪堂在西,方丈近焉。而大殿之後則為演法堂。禪與堂不可混於一也。
(2).禪觀念的轉變。以攝心為第一義,習靜為根本。關鍵是孤獨地坐,顯然,孤立禪的思想的復歸,坐禪又一次被視為成道的全部(與古印度佛教之孤自修行同理)。
(3).僧堂分解為食堂與禪堂。禪堂(屬西序)在西,食堂在東(屬東序)。此乃明初禪寺最大、最顯著的變化(即又回復古印度佛教之觀念,但東西序之觀念不變。)
此外,明初”獨立”禪環境在明晚期又產生了一種新的表現。即有些禪寺中,禪堂成為一個脫離寺之主體的禪院。而終明之際,左鐘右鼓也已成為一種較普遍的意識。此外,頌佛祝聖正是道出了明時對於佛殿職能的理解,到了明代百丈之見亦不能偏用,否則沒有佛殿的作用禪室之內恐已無人能明佛意了。由於戰後,強調佛教宣撫作用的結果,促使了教寺的勃興(占全體是院的半數)。教寺的佛事活動帶來了極大的經濟效益,這一點不僅使得當時就有許多禪寺轉化為教寺,且潛在著禪室內步發展佛事職能的趨勢。
(4).明代目講禪師所著”地理直指原真”也反映了當時對於寺院中佛殿形態的觀念。一切寺觀廟宇,以大殿為主,大殿要高,前後左右具要低,如後殿高於大殿者,為欺主,後代出人懺逆不和。顯然突出佛殿的中心地位,正是此時期普遍的意識。且在明清以後的禪寺中日益加強,而法堂、方丈則隨之勢微。
(5).清代我們常見到寺院將藏經閣置於中軸線的末端,而非旁側。而在明代出現了禪律合一的傾向(大殿中右為禪堂,左為律堂),此事一種相互的合一。
(6).念佛堂:念佛的行為是與淨土的思想密切相關的,此乃為禪寺僧眾日常修行的場所。明代念佛堂出現於禪寺應視為南宋禪淨合一思想延續的結果。史料表明清代念佛堂之存在於禪寺較明代普遍得多,這是因為念佛在清代有著更為強烈的世俗利益。
(7).諸宗合一:在福建省萬福寺中,該寺中軸線最南端為放生池,按放生原為律宗、天台宗的概念,其放生池建於禪寺內(清代漸成普遍現象),顯然是諸宗合一的結果。